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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与民族传统建筑的保护

作者: Yiuh Mienh 发布: 2008-09-14 18:48 分类: 兄弟民族 浏览: 11638 回复: 1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开发的热潮,先人留下的民族传统建筑正在遭受极大威胁,许多已遭到破坏。这突出表现在两方面:一是许多有价值的民族传统建筑由于暂时未定为文物保护单位而被拆毁;二是古建筑虽在,但它的环境却遭破坏。这些具有很高历史价值的古建筑一旦惨遭摧毁,就永远不能再生,即使按照原样重建,也已丧失其历史价值和信息。我们不妨看一些真实的例子:
   
再看一看云南的民族传统建筑。云南的民族传统建筑可说是丰富多彩,各个历史时期、各种形态、各种风格的建筑形式尽在其中:傣族等民族的干栏式建筑、白族的三坊一照壁、彝族的土掌房平楼、藏族的平顶碉式建筑、普米等民族的井干式木楞房、哈尼族的蘑菇房等。现在,云南各地各民族世代相传的经验和智慧正被急速的抛弃和遗忘:在昆明城内,昔日由南诏凤伽异、大理国段素兴、元代赛典赤、明代沐英先后修建、辉煌一时的灵龟状古城已所剩无几;在景洪市内,传统的傣族竹楼也普遍被钢筋混凝土的现代建筑所代替,只在城郊还有所保留;大理、丽江虽将老城、新城划分开来,较好地保存了传统建筑,但在新城区也很难见到老城的风韵与灵气。
    众所周知,欧洲的传统建筑遗产是令全世界瞩目的。无论是历史名城罗马、雅典、马德里,还是风景迷人的西西里岛、爱琴海诸岛,甚至现代化的国际大都市米兰,都堪称建筑的博物馆、艺术的宫殿,似乎每一座城市、每一幢建筑都是镌刻在大地上的历史。
   
尽管欧洲的城市风格各异,特色鲜明,但都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尽可能地将城市传统建筑风貌完整地保存和展现出来,城市也因此而更显神韵。例如罗马是拥有丰富历史文化的名城,存留着大量的代表性宏伟建筑,因此城市体现出极为厚重的历史文化神韵,使城市的每一个细节都耐人寻味。
   
欧洲传统建筑保存完好的关键就是立法。在对传统建筑的保护过程中,几乎每确定一个保护概念,随之便会有一系列相应的法规、条例、政令出台,使得保护工作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政府和民间的力量都得到充分的发挥。保护体系涉及到的制度、环节,如保护内容的形成及确立、保护机构的职能、保护行政管理体系、监督体系、公众参与体系等,都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下来,从而为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基础和保障。
    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在民族传统建筑保护与房地产开发的问题上,应该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必须在保护的前提下谈开发和建设。而要谈到保护,政府的力量是必不可少的。政府相关方针、政策和措施的公布和实施,都必须经过严密的科学论证,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评判。
    
保护有特色的传统建筑,以维护原有的特色风貌。有一些民族传统建筑,由于是在特定的、鲜明的文化和历史变革背景下,被筛选、沉积、保留下来的,具有自身的特色,成为历史长河中不同阶段文化传统的载体和见证。它们体现着当时社会的真实面目,是凝聚了无数人类文明世代相传的宝贵的精神和物质财富。因此,对于拥有特色传统建筑的地方,房地产开发就要因地制宜,合理制定方案。
   
对于特色传统建筑的房地产开发,要在保护的基础上,从维护原有特色建筑风貌和环境的角度,通过修旧如旧的方式处理好房地产开发与传统建筑保护之间的法律关系。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得这些带有历史文化特色的传统建筑风格,作为“活”的景观继续成长和发展。如果一味地祛除这些特色建筑风格,必然会使这种特色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和遗憾。所以,当房地产开发与民族传统建筑保护相冲突时,更应该站在保护传统建筑的立场,让房地产开发符合特色建筑原有风貌的保护条件,使得开发与保护和谐有序地进行。
   
对于新近的房地产开发要与当地传统建筑风格相结合,达到美观和谐。现代建筑文化应该是多元的,不能仅仅对民族传统建筑进行“博物馆”式的原汁原味的保护,这不现实。因为传统建筑虽然具有现代建筑无法取代的存在价值,但是如果为了保护而不去建造应有的现代建筑,就会阻碍城市的发展。在民族传统建筑需要保护的地方,怎样兴建新的建筑,怎样处理新兴与传统建筑的关系就成了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对民族传统建筑的开发和修缮,不能磨灭它们原有的特色和历史价值。拆除了的民族传统建筑和失去的历史文化环境是无法追回的,仿古建筑不能取代原有的传统建筑,它不仅不能增加建筑方面的历史文化内涵,相反的,它很有可能给人们对历史的认识带来误解。因此,对于它的建造应经过慎重考虑,应该将新的观念输入到处理现代建筑与传统建筑的关系中,借鉴古今中外的成功经验,找到一条正确的思路,解决存在的矛盾。总之,对于传统建筑的改造,不论是修旧还是筑新,都要因地制宜,根据建筑自身内在的需要,再结合环境要求,使得整体的建筑风格、城市风貌达到现代与传统的和谐统一。
   
对拥有民族传统建筑的地区进行房地产开发时应该进行标准划分、区别等级和采用不同的方法保护。在标准划分方面,由于各个民族传统建筑所代表的历史时期、质材情况、所处自然环境的差异,所以,对于它们的开发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标准。这些标准即是在进行房地产开发时应当比照的基本原则和限制。政府在制定相应的开发与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措施时,要坚持这一标准划分,以之为原则,达到合理开发和妥善保护的效果。同时,由于民族传统建筑的历史地位和文化价值不同,还应当对它们进行等级划分,对于价值高、有特色、历史文化蕴含深厚的民族传统建筑,要对其进行重点保护,更加合理地开发利用。
   
在参照上述划分标准和等级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措施和方法。一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可操作性的政策和措施,使之纳入法制轨道;二是保护民族传统建筑的同时,还应特别注意挖掘再利用的因素,通过改变传统建筑功能,增加服务内容等方式,使传统建筑达到可持续发展,并获得新生;三是开辟政府、企业、集体、个人等多种融资渠道,政府资金主要用于重点民族传统建筑的保护开发,对于有人居住的传统建筑则可以通过调动住户的积极性,使居民自愿参与到传统建筑的保护中来;四是在民族传统建筑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上,要避免一哄而上,急于求成,更不要搞一刀切,应根据当地的地域、文化、历史和经济条件制定相应的保护开发政策,采取分期实施的办法,使之走上健康开发的道路,避免留下历史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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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 条回复
#1 杨柳岸南 2008-09-15 04:03:35
这是个值得注意的问题。{:6_320:}{:6_320:}{:6_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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