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自治区文化厅于5月1日向社会公示第二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公示于日前期满,崇左市推荐的“左江壮族民歌”和“瑶族服饰工艺”成功入围,成为继天琴艺术之后,崇左市入围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两项文化遗产。
左江壮族民歌流传于崇左市各县(市、区),分为唱诗、童谣、山歌等种类,其中“唱诗”又分为大新的高腔“诗雷”、“诗三句”,天等的“唱西”,扶绥的“诗土”、“诗客”,凭祥的“诗勒”等。童谣分为扶绥的两人二声部童谣、独唱童谣和男女齐唱童谣。山歌分为大新的哭丧歌,宁明城中镇山歌、明江镇山歌、寨安山歌和亭亮山歌,龙州的霞秀山歌、金龙山歌、旦歌,江州区罗白山歌等。每种山歌都有其独特的风格和韵律,自古以来,每年农历二月十九、三月初三等壮族传统节日,左江流域的壮族群众都集群结队赶歌圩唱山歌。
瑶族服饰工艺源于宁明县境内海拔千米高山上三个同族同系不同支的瑶族,即那楠乡逢留村的高头瑶、桐棉乡枯楠村米康屯的花头瑶、爱店镇公母山的大板瑶。他们同属过山瑶,但服饰各具特色,其中高头瑶、花头瑶的服饰独树一帜。这三个瑶族支系的服饰均以自织自染的黑靛布为布料,沿着布眼线路纯手工随心绣制而成,一件服饰制作工序几十道,费时2至3个月,每道工序均有独特的搭配和加工方法,充分体现了瑶民的审美情趣和高超的制作工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