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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蓝靛瑶妇女传统文化与现代化

作者: Yiuh Mienh 发布: 2008-04-01 01:14 分类: 瑶学研究 浏览: 1671 回复: 3

杨甫旺 (楚雄师范学院)




【摘要】 通过对文山蓝靛瑶妇女传统文化及其变迁的调查,探讨蓝靛瑶妇女的发展及其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相适应问题。


【关键词】 蓝靛瑶妇女;传统文化;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K892.3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3303(2004)02-00101-04


蓝靛瑶(简称排瑶)属瑶族的一支,是对聚居于云南文山、红河及广西部分瑶族的专称,操金门土语。因妇女善种蓝靛和着蓝色衣服而得名。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境内有蓝锭瑶人口约6700多人。文山蓝靛瑶保持着本民族比较完整的传统文化,独具特色,长期以来为世界各国人类学家、民族学家所关注和研究。本文试图通过观察文山蓝靛瑶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劳动分工、恋爱婚姻、生育习俗状况等,探讨蓝靛瑶妇女发展问题以及民族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相适应的问题。


一、妇女在蓝靛瑶社会中的传统地位和角色


1.男女劳动分工


文山蓝靛瑶大部分散居于海拔1000米以上的山区。历史上,文山蓝靛瑶都是生活在十分艰苦的环境之中,因此社会成员的团结协助就成为必然,在家庭当中,夫妻、甚至于子女都必须共同承担起生产、生活的重担。在生产方面,除了犁耙田、运杉、伐木等需要重体力的工作专门由男子承担外,其余都是由男女双方共同负责。在家务劳动方面,除了刺绣、缝纫是女性的专职外,男女之间也无太大区别。蓝靛瑶男子背小孩、煮饭、洗衣服是很平常的事情,这与传统儒家文化思想的差别是很大的。蓝靛瑶女性擅长刺绣,她们七、八岁的时侯就在母亲的指导下学习刺绣,十二、十三岁时已掌握刺绣技巧。初时是绣蓝靛瑶穿着的绑脚、小孩戴的花帽,长大后给对象绣衣服的领花、定婚的腰袋、结婚的盛装,还要给父母兄弟绣衣服。蓝靛瑶定婚后往往要半年或一年后才结婚,为的就是要完成绣花的重任。勤劳能干是蓝靛瑶女子的性格特征。


2.传统的婚姻家庭


文山蓝靛瑶青年男女恋爱是比较自由的,他们可以通过“抛花包”、“荡秋千”、“玩坡”、“盘王节”等形式进行交往,在对歌、游戏等娱乐的过程中寻找意中人,其中对歌是最主要的内容。瑶族是能歌善舞的民族,蓝靛瑶也不例外,对于唱歌蓝靛瑶有着这样的不成文规定,要在节日期间和农闲时才可以进行对歌,过完农历年是很少对歌的。蓝靛瑶青年男女恋爱自由为社会所认可,作为女性,也有社交和自由恋爱的权力。由于父母一般会尊重子女的意见,所以蓝靛瑶女性在婚姻方面有相当的自主权。蓝靛瑶女子挑选意中人,首先考虑的是对方是否勤劳、善良、诚实以及身体健康等等,关键在于是否热爱劳动,瑶民有“好女不嫁懒汉”之说,其它诸如家庭条件、社会地位等等,一般都不会太在意。


在婚姻关系上,文山蓝靛瑶女性不但拥有恋爱自由和婚姻自主的权力,在离婚问题上也与男性平等,男女双方都有提出离婚的权力,很多时侯往往是因为妻子不满丈夫懒惰或没有一技之长而提出离婚。离婚女子和寡妇都不会受到歧视,可以自由再嫁,嫁给未婚的小伙子也并不少见,即使结婚多次也视同寻常。男子入赘习俗在蓝靛瑶中极为普遍。因入赘者可以省去从夫居须支付的身价金,还可享有财产继承权,而女方家则可以增加劳动力。入赘时间的长短视女方家有无劳动力和男方家的经济情况而定。如女方家缺劳动力,往往采终身上门形式。如女方家不缺劳动力,但男方无力支付女方的身价金,也需以长期或终身入赘的方式偿付身价金。在传统的蓝靛瑶社会中,实行比较严格的一夫一妻制,重婚纳妾和婚外性关系为社会所不容,在这些方面对男女双方的限制都是相同的,妇女的权益也因此得到保障。文山蓝靛瑶传统上实行族内婚和地域内婚,俗话说“好女不嫁外村”,如果有人家里的女儿嫁给了别的民族或者别的村寨,那么就会遭到别人的议论,而且别人家的女儿也不会嫁给这户人家的儿子,这种习俗对蓝靛瑶传统文化的保持和人口体质的影响是比较大的。


文山蓝靛瑶家庭一般是由父母和子女组成的小家庭,夫妻之间地位较为平等,女性在家庭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不仅承担大量的生产和家务劳动,在家中也有相当的影响力,丈夫虽是一家之长,但凡事都会与妻子商量决定,甚少发生打骂妻子的行为。林敬隅在上世纪30年代末调查中碰到这样一件事,汉商到一户蓝靛瑶人家买鸡,丈夫开始同意,但在征求妻子意见时,妻子没有说话,只是看了丈夫一眼,表示不同意,于是大丈马上改口说不卖了。这比较形象地反映了蓝靛瑶家庭中夫妻之间的平等关系和丈夫对妻子意见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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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Yiuh Mienh 2008-04-01 01:14:22

3.生育习俗


女性在文山蓝靛瑶社会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例如:蓝靛瑶服饰非常斑澜美丽,他们每人一生中都有一套盛装,作为结婚和重大节日的礼服,死后则穿着入葬,这套衣服做工精美而复杂,需要一人花费一年的工闲时间才能完成,日常穿着的服装也要绣花加以装饰,这是蓝靛瑶女子的专责。另外,蓝靛瑶民死后如果没有女儿在旁边给死者唱“颂灵歌”和哭丧,就会觉得不够圆满。舅权在蓝靛瑶社会亦非同小可,无论是婚丧嫁娶等家中大事,首先要通知外家舅舅,蓝靛瑶社会在发生“食人命”事件时,涉及二十四重,乃至三十六重外家,这也是女性权力的重要表现。蓝靛瑶女子在婚礼前的日子,除了要完成刺绣任务外,还要挤时间帮助母亲砍柴打草,要把家中几个柴窠都装满,以示对父母的孝顺,因为女儿出嫁后就没有太多的时间帮助母亲分担家务了。此外还需砍一担“送嫁柴”,要求长短粗细一致,共80斤,并要捆绑得结实漂亮,瑶语称之为“羊排行”,在婚后第三天回娘家时,由新郎挑回男家,显示新娘的勤快和能干。历史上蓝靛瑶由于人口少,加之生存环境恶劣,所以很重视人的劳动作用和人口的发展,而妇女可以为家族添丁增口,自然受到重视和保护。女性在蓝靛瑶社会的重要作用使瑶民认为要儿女双全才够圆满,他们的生育观是生男生女都同样高兴,不会歧视和抛弃女婴,家中如果没有女儿,就会领养一个,视同己生,也得到社会的认可。但是他们认为5月出生的女孩不吉利,是“败家女”,会给家庭带来不幸,往往会送给附近的汉族人家,或者放在路边显眼的地方让别人抱走。有学者认为,瑶族“重视姓氏的延续,却不计较血统的连系,以及对后一代的看法是男女并重,并不一定要儿子才能继承姓氏”。①这对文山蓝靛瑶也是符合实际的。


文山蓝靛瑶对怀孕妇女的照顾是十分周到的,婆婆会十分留意她的行动,小心照顾,尽量让她吃好一点,做些轻活。而对因生育死亡的妇女则非常不公平,他们认为死去的产妇是十分不吉利的,如果不对她厉害一点,她就会给人们带来灾害,对她严厉点就不会变鬼出来害人了,所以葬礼中没有人为她哭丧,主持丧礼的先生念完瑶经后,要大骂死者,子女们要用草鞋打她,送葬的人冷冷清清,简单葬下了事,而且要葬得低于路面,不能葬在路面以上,意思是人们永远把她踩在脚下,使她变不了恶鬼出来害人。过了十年八年,人们从旁经过还要骂她并绕道而行。过去文山蓝靛瑶社区的医疗卫生条件很差,妇幼保键更谈不上,妇女生孩子时都是用普通的剪刀、割草刀或破碗片、破瓦片来断脐,容易造成破伤风,严重威胁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据上世纪50年代的调查粗略估计,妇女因生育而死亡的约占妇女总数的1%左右。


4.对女性的禁忌


规定在蓝靛瑶社会中,对妇女的禁忌要求还是比较多的,比如:(1)在战争期间(主要是不同村、不同姓、不同房族之间的械斗),禁止妇女议论与战争有关的事,也不准妇女到对方村寨探亲访友,以免泄露消息;(2)禁止妇女用恶毒的语言骂丈夫,如有此行为可当即离婚;(3)禁止孕妇接近死者,即使是自己的亲生父母也不允许。禁止妻子为丈夫送葬,妻子只能在家中哭,不能送丈夫上山埋葬;(4)妇女生完小孩坐月子期间,要用竹木做一个十字架,将枫叶放在上面,把架放在家门口,表示小孩尚未满月,禁止外人进屋拜访。不满30天,禁止戴白布或穿白衣服的人进入屋内,包括自己的亲人;(5)禁止妇女参加打猎活动,也不准妇女议论有关打猎的事情;(6)不管任何时侯,禁止女性从男人身上跨步而过,如果遇到有男子醉倒在路中间,必须绕道而行;(7)妇女不能参加祭龙,产妇和孕妇不能在神龛前停留;(8)妇女孕期和经期忌上果树,不得串门和赶街,否则生的孩子不诚实、懒惰。


5.习惯法关于女性的规定


(1)历史上文山蓝靛瑶非常重视人口增长,由于女性在其中的重要作用,蓝靛瑶对妇女是采取保护措施的。按照不成文的规定,像打猎这样危险的事情妇女不能参加,即使发生械斗,妇女也不参予,在械斗场所,妇女可以自由穿行,还可以到地里劳动,双方都不得伤害妇女,也不得把她们抓走。


(2)按蓝靛瑶的习惯法,“食人命”事件如果是涉及妇女而引起的则要受到双倍的惩罚。“食人命”是蓝靛瑶传统刑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就是对引起非正常死亡负主要责任的人按惯例实行严厉的经济惩罚,而不“以命抵命”。非正常死亡系指一切形式的他杀和由于事情处理不当而引起的自杀以及误杀等,包括未成年的男子和妇女被械斗的对方打死,妻子被丈夫打死,妇女被强Jian或拐卖后造成的自杀。蓝靛瑶认为人命宝贵,不应杀死对方来偿命,而应用“食”的方法,以严厉的经济惩罚来偿命,即把引起命案者的全部家产卖光食光,有猪宰猪,有牛杀牛,有田卖田,有屋卖屋,将之弄至倾家荡产为止。参加“食人命”的除死者所在村的人外,还包括死者及其双亲的舅父(蓝靛瑶习惯称为“外家”)乃至舅父的舅父,少则一百多人,多则二百多人,甚至更多。如凶手一方肯按惯例赔偿,则事情到此为止,如果凶手一方自恃人多势众,不肯赔偿,就会引发械斗,如凶手一方胜,那就赔偿无望,反之赔偿更为苟刻。


由以上我们观察到的文山蓝靛瑶传统文化,可以反映出文山蓝靛瑶社会传统中女性的地位是比较高的,在婚姻和家庭生活当中拥有相当的自主权。但是整个文山蓝靛瑶社会已是以父系为中心,重大事务都是由男子负责处理,而且女性不能继承父母的财产,家庭财产是子嗣继承制。我们在富宁县进行田野调查时曾发现一种现象,当一家人围坐在一张桌子边吃饭时,妇女总是坐得比男子靠后;与饭桌保持较远的距离,反映出男子在家中的地位高于妇女。

#2 Yiuh Mienh 2008-04-01 01:14:35

二、蓝靛瑶妇女传统文化变迁


解放前,文山蓝靛瑶处于比较封闭的状态,传统文化保持比较完整。解放以后,实行民族平等、团结政策,民族传统文化得到了尊重、保护和发展,在民族团结的大家庭里,各民族人民互相交往、学习,不同民族的文化互相交融、发展。文山蓝靛瑶人民也不例外,对传统文化采取了扬弃的态度,优秀民族文化得到继承和发展。


文山蓝靛瑶社会对妇女的尊重和保护,表现在家庭中夫妻地位的平等,互相合作;恋爱的自由和婚姻的自主;妇女对丈夫的尊重和忠诚,对老人的尊敬和对小孩的爱护,吃苦耐劳的品质等都到了继承和发扬。而一些不利于蓝靛瑶妇女发展的习俗、习惯、观念则得到改变,如丧葬习俗中对因生育而死亡的妇女的不平等对待现在已经不存在。蓝靛瑶民中存在的“好牛不过寨,好女不外嫁”的观念得到改变,与外族通婚的情况现在非常普遍。解放前盛行的“订小亲”、早婚等不利于妇女身心键康的习俗已彻底改变。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男女平等等得到国家法律的保障。蓝靛瑶妇女传统上主要是在家劳动,很少参与处理重大事务,谈不上外界的接触,生活在非常封闭的环境中,现在蓝靛瑶妇女象全国各民族的妇女一样,真正参与到社会生活当中去,有了蓝靛瑶妇女干部、知识分子、致富能手,有的还当选为省、市、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过去难得离开瑶山的瑶族妇女现在已经走出山门,走向世界。在医疗保健方面,过去有病采用土法土药医治,谈不上妇女保健,今天在蓝靛瑶聚居的地区建立了健全的妇幼保健网,妇科病得到预防和治疗,基本上实现新法接生,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大大降低。解放前蓝靛瑶人民基本上没有接受教育的机会,只有少数人从师公那里学到一些瑶经中的汉字,其余绝大多数人都是文盲,女孩子更是鲜有读书的机会,解放后女性得到了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适龄女童入学率不断提高,女童辍学率得到了有效控制,妇女文盲率不断降低。


三、蓝靛瑶的传统文化与现代化


1.现代化需要弘扬蓝靛瑶的优秀传统文化


现代文明不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它必然是对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文山蓝靛瑶妇女传统文化中也有许多与现代社会相适应,应当继承和发扬它的精华之处,比如蓝靛瑶妇女勤劳能干,与丈夫共同劳动,担负起家庭生活重担;蓝靛瑶妇女尊老爱幼、忠于婚姻、热爱家庭;蓝靛瑶社会男女比较平等,丈夫非常尊重妻子,很少发生打骂妻子的行为,家庭甚为和睦,特别是丈夫与妻子一起分担家务劳动在现代社会尤其值得宣扬;蓝靛瑶妇女还有参加社交的权力,恋爱比较自由,婚姻也比较自主,离婚和再婚不受限制和歧视;蓝靛瑶妇女擅长刺绣,传统工艺非常精美,得到外界的欣赏和赞美,同时蓝靛瑶妇女在田间地头挥针刺绣的情景,与瑶山秀美景色融合成一幅美丽的图画,吸引了众人到瑶山寻幽探秘,这些传统文化精华在21世纪的今天不但不会落后,相反正是我们需要倡导的社会文明。


2.蓝靛瑶的传统文化要与现代化相适应


虽然文山蓝靛瑶妇女传统文化中有许多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内容,但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上都有需要改革和完善的地方。例如:蓝靛瑶虽然传统上寡妇不受到歧视,也有再婚的自由和权力,但是却不允许她带走子女和家庭财产,要由男方家族抚养小孩和接管财产,这种传统习惯在某些地方还有影响,这对妇女和孩子都是不公平的,更不利于孩子的成长,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也是不相符的。蓝靛瑶社会男女地位比较平等,但是传宗接代、重男轻女的思想还是有所存在的,因此由于家庭生活困难造成儿童失学的往往以女孩子居多。据报道,广南县那洪村的女童一般上1—2年学以后便辍学了,现在那洪村没有女童在当地上学,只有1名女童在广南县希望小学就读。②还有过去由于经济落后造成的家庭环境卫生较差,对妇女疾病不加重视,对蓝靛瑶妇女的身体健康存在潜在威胁。所有这些落后的习惯和观念都需要通过宣传教育、参观学习、示范引导等途径加以改进。


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固有的东西,它会深深影响民族成员的行为,文山蓝靛瑶妇女无疑也会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对传统文化采取何种态度,直接关系到蓝靛瑶妇女自身的发展。由于历史和地理等方面原因,造成文山蓝靛瑶地区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落后于全省,更落后于珠江三角洲发达地区,要赶上先进民族和发达地区的步伐,就必须学习和借鉴别的民族和其它地区的先进经验,接受现代化观念和技术,完善和发展本民族文化。一个不善于学习的民族是会落后的。


观念的更新对文山蓝靛瑶妇女的发展十分重要。过去蓝靛瑶地区习惯于耕“祖公山”,种“望天田”,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耕生活,如今当他们进入城市的企业、工厂,参加到节奏比较快的现代工业生产当中时,有的人就会觉得工作紧张,约束大,难以适应,甚至不愿坚持下去。另外蓝靛瑶传统上都是过着自给自足的农耕生活,很少有商业活动,所需的一些生活用品也是向汉族小商贩购买,因此商品观念淡薄,与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是不合拍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文山蓝靛瑶妇女的商品观念有所加强,她们有了赚钱改善生活的强烈愿望,现在很多人在农闲的时候外出帮工,主要是帮别人割稻子、插秧,做泥水小工和保姆,以增加家庭收入,仅富宁县每年都有四百多名妇女在农闲时外出帮工。虽然如此,文山蓝靛瑶妇女从事商品经济活动的能力还不高,除了自已要加强学习和实践外,来自各方面的扶持也不可缺少,采取一些措施和方法帮助蓝靛瑶妇女提高商品意识,提高从事市场经济活动的能力是很有必要的。


除了更新观念外,对现代化科学技术的学习也必不可少。近年来文山州各级妇联组织,通过开办妇女学校和各种培训班,设立妇女文化活动室,帮助蓝靛瑶妇女学习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种养技术,还组织妇女到昆明等地参加学习,增广见闻和开阔视野;树立蓝靛瑶妇女勤劳致富的典型,并通过宣传报到,起示范作用;还在蓝靛瑶妇女中开展“双学双比”的活动,鼓励她们学文化、学科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通过以上方式方法,引导蓝靛瑶妇女学习科学技术,走科学致富的道路。


注释:
① 胡起望.瑶族的产育制度[J].民族调查研究,1987,(2).
② ②王荔、黄贵权.论瑶族文化的“汉化”特质与教育特征[J]. 文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2).

#3 难得糊涂 2008-04-01 05: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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