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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列表[推荐][原创]应当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张有隽
在这金风送爽,丹桂飘香的日子里,我们迎来了由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举办的第九届瑶族盘王节庆祝活动和广西瑶学学会、广西民族大学瑶学研究中心、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联合举办,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办的“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专题学术研讨会。由广西瑶学会主办或联合举办的瑶族学术研讨会近年每届研讨会都有一个主题:1996年桂林会议主题为“现代化与瑶族—发展前景”;2000年恭城会议主题为“瑶族的起源与迁徙”;2001年临湘会议主题为“漂洋过海与千家垌”;2004年江华会议的主题为“南岭瑶族地区经济协作与社会发展”。这次研讨会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个研究切入点进行专题探讨,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为什么本次研讨会要讨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呢?这是因为,联合国科教文组织近年在巴黎通过了一个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公约,中国是这个公约的缔约国。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履行公约规定的各项条款就是我们应尽的责任。什么叫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联合国文件中有“世界遗产”的概念,分指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两大类。自然遗产是自然生成的,如湘西张家界、云南石林、四川九寨沟等即是;文化遗产是人类创造的,如中国长城、埃及金字塔、柬埔寨吴哥窟等即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即文化遗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联合国的这个公约中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即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⑴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⑵表演艺术;⑶社会风俗,礼仪,节庆;⑷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⑸传统的手工艺技能。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概念的提出,并非否定如工具、实物、工艺品之类物品不是文化遗产,而是强调要从精神层看待这类物品的文化意涵。其实,非物质文化遗产多数均以物品作为载体。物品乃是文化的物品,物品凝结一群体的知识、经验、技术和价值观念。因此,重要的是要透过物品看文化,或从文化角度看物品。
那么为什么联合国要制定一个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公约呢?这里涉及到对非物质文化的一个带根本性的看法。联合国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中还有这样一段话:“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仔细品味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可以看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几个明显特点:①群体性和团体性;②传承性;③创新性;④多样性;⑤认同性。公约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群体和团体伴随与其相处的环境、自然界相互关系和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并代代传承下来的。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对群体和团体发挥认同感和历史感的功能作用,从而促进文化多样性。这个公约的制定有人类学家的参与。人类学家经历百余年坚苦卓绝的研究,用丰富翔实的资料和精深而独特的见解,有力地证明了人类各民族创造的丰富多彩的文化是人类适应环境的结晶。人类学的整体论、功能论、相对论、象征论批判否定了种族中心主义的错误立场,为我们正确评价人类各民族文化遗产提供了独特的视角。西方发达国家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科学研究的深入和人的认识的提高,都比较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因此,这个公约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表现。他使人们认识到世界上各个民族在历史上创造并世代传承的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人类共同的财富,是人类创造性的表现,都是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的。
中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多年长久历史和地域辽阔、民族众多的国家,各个民族在中国历史上创造并传承了丰富多彩的民族传统文化。中国做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这不仅是对世界文化的巨大贡献,还将对促进世界文化多样性,建构和谐世界将发挥重要作用。
瑶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多彩,因为瑶族的支系比较众多,各个支系在节庆活动,民间信仰,神话传说,歌谣故事,以及语言方面都各有特点。瑶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比较突出的有这么几个方面:首先是民族节庆活动,最典型的就是瑶族的盘王节活动、祝著节活动。其次是瑶族的宗教信仰以及它的仪式和实践,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瑶族的挂灯,度戒活动。第三是瑶族丰富多彩的服饰。第四则是与节庆活动、宗教信仰以及服饰有连带关系的神话、传说,歌谣、故事。第五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第六是音乐、舞蹈等表演。第七是各种工具、器物及艺术。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几个特点:⑴历史久远,一些神话的产生可追溯至远古时期;⑵分布面广,不仅遍布中国南方和西南数省(区),而且随着瑶族迁徙流向海外;⑶形式多样,神话传说,歌谣故事,音乐舞蹈,节庆活动,技艺物品,风俗信仰等每方面都如此;⑷特色突出,几乎许多非物质文化都是瑶族所特有的;⑸内涵丰富,每种非物质文化都有深刻丰富的文化含义;⑹创新性,许多非物质文化随着环境变化而改变一些形式或赋予新的内容。如果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都能够列入联合国保护的范围那是最好的事情,当然有些不能列入的,可以列入国家或者地方。哪些能列入联合国,哪些能列入国家,哪些列入地方,可以通过调查研究来解决。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我们瑶学学会自成立以来为促进瑶族历史文化的研究,推动瑶族地区的改革开放,做了不少工作。1984年盘王节的论证通过获得政府批准及其在各地的推广就是典型例子。在今后的日子里,为了更好的做好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我们愿意和各位专家学者,社会各界人士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继续努力,共同做好这一工作。
由于时代变迁,各种运动的冲击以及西方思想的传入,中国不少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失传的危险,瑶族的情况也是如此。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的要求,已不是一般保护,而是抢救。随着该物质文化传人故去,再不抢救,这些非物质文化将永远消失。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强调在保护上下功夫,公约对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做了概括说明:“保护”指采取措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包括这种遗产的确认、立档、研究、保护、宣传、弘扬、承传(主要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公约还对缔约国的责任、义务做出了规定。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首先要提高对保护非物质文化工作的认识,认识不到位,这项工作难以开展;其次是要有一定的经费投入,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钱办不了事。第三是抓紧瑶族非物质文化项目的调查研究和确认工作;第四是制定保护措施,包括建立博物馆,立档及展示和宣传。
我们今天在这里召开的这个研讨会,不仅表明了我们的政府和瑶族人民,也表明了从事瑶族研究的专家学者都十分重视保护瑶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认为这次专题研讨会的召开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⑴通过研究可以进一步弄清楚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具体内容和它的表现。⑵认识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尊重历史,尊重创造精神的表现,对促进社会和谐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⑶进一步形成共识,采取措施来保护瑶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⑷通过这次会议的讨论可以促进各方面对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和认识,尤其是各级政府以及相关的决策部门,能够认识到保护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政府的一项职责。广西瑶学学会和广西民族大学瑶学研究中心以及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会共同努力把这次会议的成果编辑出版,以提供政府决策参考,提供社会各界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及保护和传承。
这次研讨会邀请到了长期从事瑶族研究的高级专家,他们写了不少文章,表达了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辟见解,在这次研讨会上我们会听到他们的精彩发言。同时我也衷心地希望与会的各位代表要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好这个问题,关键是要把理论研究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把科学理论变成生产能力,把研究成果变成经济效益,为促进瑶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协作发展谱写出新的篇章。
谢谢各位!
[align=right][color=#000066][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5-28 16:59:56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