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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珠”合作与南岭瑶族地区发展机遇
赵家旺
首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于今年6月1日在香港开幕。7月14日首届 “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在广州隆重召开,15,000人与会,盛况空前。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战略设想,得到了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等九省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积极响应,从提出构想到正式启动,前后不到一年时间。从理论探讨推进到具体实践,前后也才一个多月。合作规模之大,合作领域之广,具体运作推进速度之快,历丈罕见,引人瞩目。6月3日“9+2”政府代表团团长在广州白天鹅宾馆国际会议厅共同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7月13日环境保护、劳务合作、外经贸合作、教育合作与发展四个第一次联席会议同时在广州召开,分别审议通过了《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泛珠三角区域九省区劳务合作协议》、《泛珠三角区域外经贸合作备忘录》、《关于加强泛珠三角区域教育合作的框架协议》;7月14日首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在广州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与会人员15,000人,4天共签约846个项目,金额2926亿元,其中政府推动项目有铁路、水运、电力、科技、劳务、粮食等6个专项,总金额1202亿元;企业间签约项目840个,总金额1724亿元;9月2日九省区质监局长在广州共同签暑了《泛珠三角区域(九省区)质量技术监督合作框架协议》;9月7日九省区物价部门在广东佛山共同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九省区)物价部门交流合作框
架协议》;9月16日“泛珠三角省会城市市长论坛”在广州举行,17日9城市市长签暑了《泛珠三角区域省会城市合作协议》。
"泛珠"区域合作在国内国际都引起了巨大反响。
南岭瑶族地区地处湘、挂、粤相邻的广大山区,是“泛珠”区域合作的腹地,如何抓住“泛珠”合作带来的机遇,加快瑶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缩短与发达地区的差距,是一个十分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要深刻认识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重要意义
2004年7月14日,国务院副总理吴仪代表国务院在致“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的贺电中指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顺应了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潮流,符合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有利于推动内地与香港、澳门经贸合作,对于促进9省区优势互补、协调发展,促进香港、澳门的繁荣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在九省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高峰论坛上,与会高层领导、企业界、学术界知名人士都有一个共识:“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是九省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共同利益和必然选择,各地都希望通过区域合作来拓展市场,优化产业布局,使区域合作成为经济发展新动力。加强“泛珠三角”区域的合作,对于发挥各自的优势,优化区域内资源配置,进一步与香港澳门建立更紧密的经贸关系,推动多层次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形成区域内互联互动协调发展新突破,增强区域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泛殊三角”区域合作,是我国建国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在不同体制框架下的区域组合。这一组合建立起来的共生共赢型经济体系,有利于推进区域内市场统一建设,统一市场规则标准和质量监督体系,创造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形成没有壁垒的区域共同市场,促进区域内商品更自由流动和贸易更紧密合作,联合拓展国际市场。有利于推动区域资源整合,构筑一个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市场广阔,充满活力区域经济圈,增强区域整体实力,提升区域综合竞争能力。有利于充分发挥广东资金产业技术优势和八省区的资源市场劳动力优势以及香港澳门金融物流管理优势,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形成互利多赢格局。有利于推动投资与产业合作,区域合作将出现产业梯度转移,粤港澳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开发型产业将向合作的内地省区转移,合作企业通过品牌扩张和资产重组等方式,突破地域局限,形成互动的产业发展格局万发展成为跨地区的大型企业集团,造就优势产业群。南岭瑶族地区地方政府领导层,要深刻认识“泛珠”合作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要看到它给本地经济发展带来的新的生机和活力,把握机遇,积极主动地发挥地方政府在“泛珠”合作申的推动作用。作为民族地方企业的领导层,深刻认识“泛珠”合作的重要意义,才能积极主动地寻找合作带来的商机,寻找合作伙伴,寻找产业对接突破口。积极主动才能在“泛珠”合作中有所作为,观望等待就会坐失良机。
二、明确本地在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申的定位
南岭瑶族地区地方政府,要根据本地资源优势,明确本地在“泛珠”区域合作中的定位,明晰本地寻求合作的突破口和承接产业转移的项目。
“泛珠”区域合作,省会城市唱主角,起主导作用,这是由省会城市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民族地区处于配角地位,这是由于社会历丈、经济发展水平、科技、管理、人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等多种因素决定的。
省会城市是所在省区的中心城市,是区内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省区物流、人流、资金流、信息流、技术流和智力流集散的枢纽,在区域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现代经济的绝大部分活动主要集中在城市,尤其是中心城市。城市经济在现代经济格局申,起着先导作用。“泛殊”区域合作,产业与投资、经贸与物流、交通与能源、金融与管理、资源开发与旅游、人才与信息、以及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的合作,首先是在省会城市之间进行,然后向腹地发挥城市的聚集带动和辐射作用,实现大合作,带动大发展。
南岭瑶族地区,要明确本地在“泛珠”合作中的配角地位,甘当配角,当好配角,发挥配角作用。要做到这一点:
首先,在思维方式、思想观念上要有较大的转变。民族地区由于历丈、地理环境、生产经营方式、传统文化等多种原因,形成了少数民族地区特有的经济形态,经济成分和经济结构。国家根据民族地区的特殊性,采取了一系列的特殊政策,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和文化教育,提高少数民族人民生活水平。如民族地区财政管理和减负税收,对民贸企业的“三项照顾”政策,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建设企业,照顾民族地区自治地方利益,国家从财政投资技术方面帮助少数民族加速经济建设,设立少数民族地区乡镇企业专项贴息贷款,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时利润留成、贷款利率、产品收购价格、减负税收,财政定额补贴,税收信贷照顾,扶贪和对口支援,财政转移支付等等。建国以来,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照顾、支援、扶助政策和措施,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功不可没。但也要看到,大多数的特殊照顾扶助政策,是在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中,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是在政府指令系统中运作的。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政府职能从计划控制转为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引导和调控经济,主要通过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经济活动主要不是按政府指令运行,而是按市场规律和市场规则运作。国家对民族地区原有的许多特殊照顾政策,虽然没有宣布停止执行,但大多数已经很难执行。除了扶贪,对口支援和财政转移支付等政策和措施在继续发挥作用外,原定的其他照顾政策实际已经名存实亡。因此,把本地区经济发展完全放在依靠国家照顾,发达地区扶贪,对口支援力度的思维定势上,已完全不合时宜,要迅速转变。要把发展壮大本地经济的立足点转到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抓住“泛珠”合作带来的机遇,吸引多方投资者到本地区合作开发资源,创造条件承接粤港澳产业转移到本地落户,带动本地区的经济发展上来。要务力扩大本地区接受中心城市辐射的范围,提高自己在区域合作中的受益份额,提高本地区经济活力,从市场经济运行中取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才是民族地区经济快速持续发展的根本出路。
第二、要清除现代经济向民族地区辐射的障碍。民族自治地方,有权根据国家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地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变通规定、补充规定。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其中很重要的方面,是以地方自治法规保障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权利。民族地区要在“泛珠”合作中当好配角,有必要对现行的地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重新审视。不利于落实合作框架协认的,要进行必要的修改,并按合作框架协议要求补充相应的配套政策,从体制上清除“泛珠兰角”区域合作辐射、带动和产业链向民族地区廷伸的障碍。尤其要注意不要因为强调保障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利益而忽视投资方和合作方的经济利益。
第三、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重点来抓。过去对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投资,主要是政府、扶贫单位和对口支援地区。这些投资多是援助性的无偿投资,受益者是民族地区。地方政府官员和地方政府工作部门,把跑上级主管部门和扶贪单位,反映困难和问题,争取更多的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作为工作重点来抓,花费了相当的时间和精力。“泛珠”合作对民族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将从传统的商贸交易向产业投资转移;从单方投资向双方或多方投资转移。民族地区要抓住契机,把重点转向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迅速改变招商引资考察洽谈多、签约落实项目少的状况,提高招商引资的实效。作为投资者,低风险、低成本、回报快、效益高是投资决策的首要因素。民族地区参与“泛殊”合作的企业,要诚信守约,认真履行签订的合约。地方政府对截留、挪用项目投资资金,影响项目建设速度和质量,摊大费用开支,增大投资成本,受益分成挂帐,不支付兑现,损害投资者利益等等不良行为,要给予必要的行政干预,坚决纠正,使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保障,从而增强投资者的决心和信心。
三、找准本地区在区域合作申产业键的位置
“泛珠”三角合作区域内,将形成九大协作网络:西电东迭能源传送网、区域交通运输快速网、区域旅游营销网、区域农产品购销网、区域劳务流动网、区域信息交流网、区域文化和人才交流网、区域环保协作网、区域卫生防疫协作网。南岭瑶族地区,应在这九大协作网络形成的产业链上找准自己的位置,寻找合作伙伴,依托本地资源特色,开发特色产品,形成特色产业,发展特色经济。南岭瑶族地区在旅游营销、能源传送、劳务流动、文化交流等协作网络中,应是有资源、有条件,大有作为的。
旅游营销。南岭瑶族地区,有奇特的山石、洞穴、山水林木,有独特的瑶族风土人情,有悠久凝重的瑶族历丈文化。这些充分体现民族个性的旅游资源,将在构建区域旅游营销网络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为共同打造现代都市为依托、以自然生态和民族文化资源为特色,集观光、购物、会展、影视、休闲、科考为一体的“泛珠三角”旅游经济圈而发挥无可替代的作用。南岭瑶族地区,应在跨地区旅游精品线路建设、旅游信息网络建设和旅游资源及旅游市场开放等方面,积极参与区域合作,使瑶族地区独特的旅游资源在更大的范围内整合,发挥更大效益。
能源传送。南岭瑶族地区水力资源丰富,水电产业已有较好的基础和相当的规模。在一些自治县和民族乡,水电输送收入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支柱。区域合作,能源建设是其中的重点之一。南岭瑶族地区要抓住这一大好时机,继续开发水电资源,对已有水电站、输变电线网站进行设备更新,引进新技术、先进设备和现代企业营销理念、管理模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降低营运成木,提高经济效益。
劳务流动。改革开放以来,南岭瑶族地区大批农村劳动力南下珠三角务工。就广州来说,瑶族人口已超过一万人,其中进城务工人员占绝大多数。他们已成为广州市人数较多的少数民族群体。但是应当看到目前少数民族进城务工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有政策方面的、有管理方面的、也有自身素质方面的问题。以“就业证卡”管理为中心的就业制度,带有明显的歧视性,同工不同酬,务工人员与市民差别对待,进城务工少数民族人员与城市居民身份、地位、就业、迁移、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权力不平等。如何保障少数民族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已经成为城市民族工作研究的重要课题。进城务工的少数民族人员,思维方式、思想观念的差异与城市文明理念不适应。文化水平偏低、法制观念差,对城市管理不了解、不熟悉,与城市有序规范的管理不适应。由此而产生的种种矛盾和问题甚至纠纷,也成为城市民族工作的新问题和新难点。7月13日九省区在广州签署的劳务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包括:消除流动就业壁垒,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的“泛珠三角”区域劳动力市场;在各方现有部门网站中开辟“泛珠三角”劳务合作专栏,推进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建立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互认制度和质量保障体系;积极推进省级远程招聘系统建设,建立省际远程见工系统,实现就业和求职者双方异地同步可视见工;对内地与港澳职业标准接近的企业(工作)实行“一试双证”的衔接互认。区域劳务合作协议,将更大地发挥内陆省区的劳力资源优势。更好地满足珠三角各大中城市对外来务工人员的要求,也将惠及民族地区。但对如何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平等合法权益尚未引起重视,更没有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南岭瑶族地区,要主动与省际劳务合作网建立联系,促进本地劳务人员有序流动,减少盲目性。要对本地劳动力资源进行调查,以应对不同行业对务工人员的需求。要尽快启动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专业技能。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培训,除专业技能培训外,还要加强基木权益保护、城市生活常识、寻求就业岗位等基本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求职能力、依法维权能力和城市生活适应能力。
文化交流。区域文化交流合作,将使区域内不同文化的交往和联系变得更加频繁和密切,具有鲜明特色的各民族文化,在合作发展中,相互沟通、融会、互补和吸收,进行重组整合,构建与时俱进的现代文化。瑶族有独特的传统文化,瑶族文化资源,在旅游景点、在公益性文艺演出或商业性文艺演出方面,以其独有的特色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远远未形成特色文化产业,其经济效益未得到提升。南岭瑶族地区,应充分利用拥有的特色民族文化资源,面向市场,适应市场,致力于建设特色文化产业,进入区域合作统一市场。
本文信息资料来源于《广州日报》2004年6月-10月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