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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列表明清时期瑶族地区的学校教育
【摘 要】明清时期,瑶族地区的学校教育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封建统治阶级在瑶族地区大力兴办儒学、社学、义学,推动了瑶族子弟向学之风的形成,培养了一批瑶族知识分子。但受瑶族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性的影响,瑶族地区教育发展的不平衡性亦十分突出,并一直影响至今。
【关键词】明清时期;瑶族;学校教育
【作 者】玉时阶,广西民族大学瑶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南宁,530000;胡牧君,广西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副研究员,南宁,530000
【中图分类号】G7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06)04-0155-006
Schooling in Yaos Area during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y
Yu Shijie, Hu Mujun
Abstract: During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y, schooling in Yaos area was developed rapidly which never existed before. Feudal Governing Class vigorously initiated the Confucianism school, social school and justice school in Yaos area, which formed the habit of school favoring among the Yao children, and brought up many Yao intellectuals. But affected by the imbalance of Yaos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 development of education in Yaos area showed prominent imbalance, even until now.
Key words: During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y; the Yao, schooling
明清时期,随着瑶族地区封建统治的加强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教育事业也呈明显发展的态势。封建中央王朝采取“兴教化”以辅助统治的政策,在瑶族地区建儒学、社学、义学,培养了一批瑶族文人,推动了瑶族地区的教育发展。
一、明清时期瑶族地区教育发展的原因
1.封建中央王朝为巩固其统治,防止瑶民的反抗。明清时期,封建中央王朝势力不断深入瑶族地区,在瑶族地区推行封建制,在瑶族人口较多的地方设州、县、巡检司等进行统治。随着封建统治的加强,瑶族聚居区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日益尖锐,瑶民起义此伏彼起。为维护中央封建王朝在瑶族地区的统治地位,“治国以教化为先”①的治国安邦之策便被提出来,并得以施行,一些封建官员在镇压瑶民反抗时,也能执行这一政策。据《明史》卷165载,陶鲁在从征广西大藤峡、荔浦等地瑶民时,“将兵不专尚武,尝言‘治寇贼,化之为先,不得已始杀之身。’每平贼,率置县建学,以兴教化。”清袭明制,为巩固其在瑶族地区的统治,也“尊孔崇儒,提倡程朱理学”,在瑶区兴办学校,宣扬儒家伦理道德,用以防瑶民的反抗,达到同化的目的。“不但士之子恒为士,可使佣贩之子亦事诗书,瑶蛮桀骜之徒驯归礼义。”②
瑶学研究2.瑶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各民族经济文化交往的频繁,使瑶族地区的教育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明清时期,湘、桂、粤边界的部分瑶族从山上移居山下的平坝地区居住生活,结束了刀耕火种的游耕生活,从事农田稻作生产,“买田供税”,“与平民无甚异”。③其“瑶中最富者,亦致产一二万金”。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瑶、汉族民间的交往、贸易日渐频繁,不仅山内的瑶族常以竹、木、漆、黄蜡、皮张、蜂蜜、降香、零陵香等山区土特产与山外的汉族进行交换⑤;“时时窃出,市博鱼、盐”⑥,山外的汉族商贩也挑鱼、盐、器用等物进山贩卖,收购山货。这些常与山外接触的瑶族,因受汉文化的影响,开始重视文化教育。据清人成守廉《蓝山县图志》卷14载,该县大桥下洞杨家润等处的平地瑶,“皆以杉木起家,成为巨族,其人情风俗,与汉人无少差异,后益趋于文化,不靳重资,敦聘老师宿儒,训迪子弟,有援例纳资通籍出仕者。”清人林愈蕃《酃县志》卷2亦载,该县平地瑶,“其始佃种营生,后渐置产,兼及诗书,故有观化社学之设。”
二、明清时期瑶族地区兴办教育的方式与措施
1.明清时期瑶族地区兴办教育的方式
儒学 明王朝建立后,朱元璋十分重视学校教育,把教育视为治国安邦之本,在全国大兴办学之风。不仅“天下府、州、县、卫所,皆建儒学”,⑦就是“宣慰、安抚等土官,俱设儒学”。⑧并规定府、州、县学生员专治一经,以礼、乐、射、御、书、数,设科分教。其学生来源有两种:一是官生(包括土官子弟),二是民生。明王朝还规定地方的府、州、县官和府、州、县教官每年有向国家的最高学府——国子监“岁贡”和“选贡”学员的义务,这对瑶族地区教育的发展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特别是广西的大藤峡、广东的罗旁瑶族起义后,明王朝出于加强封建统治的需要,更加注重瑶族地区的学校建设。在瑶族地区增设州、县,增派军队驻守的同时,还在府、州、县治所在地及圩镇设置学校招收瑶族子弟入学。如嘉靖初,唐胄“迁广西提学佥事,令土官及瑶蛮悉遣子入学”。⑨《明太祖实录》卷197亦记载说,洪武年间,曾在“忻城山洞瑶蛮”处,“建学立师”。清王朝在统一中国和平定“三藩之乱”后,就将设学校以培养封建人才作为其巩固政权的长远策略之一,并对瑶区教育加以重视。如在“广东连、韶、琼等处”,“设瑶黎各学”⑩。雍正十三年(公元1735年)又准议,“粤东凡有黎瑶之州县,悉照连州一体多设官学,饬令管理厅员督同州县于内地生员内,选择品行端方通晓言语为师,给以廪饩,听黎瑶子弟之俊秀者入学读书,训以官音,教以礼义,学为文字。”[11]清人成守廉《蓝山县图志》卷七记瑶人事说,光绪六年(公元1880年),提督苏元春在镇压当地瑶民起义后,“事平,诏设瑶学二名,建书院一所,以教其子弟,而示绥来焉。”
明清时期瑶族地区的学校教育与先进的中原地区和周边的汉族地区相比,还处于较落后的地位。特别是瑶族子弟多不通汉语,汉文化教育起步迟,基础差,生员少,一些府、州、县官员为节省地方财政开支,又将新设置的学校停办。如当时的广西荔波县(今属贵州省),自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设县治,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其县因“生员苗蛮瑶僮乌央舌之徒,教养无成,不堪选贡,徒费民供,无益国家”,而“罢广西荔波县儒学”。[12]广西思恩、忻城二县儒学,也因“县民稀少,多是瑶、僮,非但言语不通,不堪训诲,抑且不愿入学,徒存学官,无所施教”,最后于宣德元年(公元1426年)裁掉。[13]其保留下来的学校,多招收地方上官吏、豪绅的子弟,或是屯戍瑶区士兵的后裔,或移民后裔,瑶族百姓子弟多未受其实惠。
【关键词】明清时期;瑶族;学校教育
【作 者】玉时阶,广西民族大学瑶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南宁,530000;胡牧君,广西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副研究员,南宁,530000
【中图分类号】G7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06)04-0155-006
Schooling in Yaos Area during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y
Yu Shijie, Hu Mujun
Abstract: During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y, schooling in Yaos area was developed rapidly which never existed before. Feudal Governing Class vigorously initiated the Confucianism school, social school and justice school in Yaos area, which formed the habit of school favoring among the Yao children, and brought up many Yao intellectuals. But affected by the imbalance of Yaos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 development of education in Yaos area showed prominent imbalance, even until now.
Key words: During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y; the Yao, schooling
明清时期,随着瑶族地区封建统治的加强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教育事业也呈明显发展的态势。封建中央王朝采取“兴教化”以辅助统治的政策,在瑶族地区建儒学、社学、义学,培养了一批瑶族文人,推动了瑶族地区的教育发展。
一、明清时期瑶族地区教育发展的原因
1.封建中央王朝为巩固其统治,防止瑶民的反抗。明清时期,封建中央王朝势力不断深入瑶族地区,在瑶族地区推行封建制,在瑶族人口较多的地方设州、县、巡检司等进行统治。随着封建统治的加强,瑶族聚居区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日益尖锐,瑶民起义此伏彼起。为维护中央封建王朝在瑶族地区的统治地位,“治国以教化为先”①的治国安邦之策便被提出来,并得以施行,一些封建官员在镇压瑶民反抗时,也能执行这一政策。据《明史》卷165载,陶鲁在从征广西大藤峡、荔浦等地瑶民时,“将兵不专尚武,尝言‘治寇贼,化之为先,不得已始杀之身。’每平贼,率置县建学,以兴教化。”清袭明制,为巩固其在瑶族地区的统治,也“尊孔崇儒,提倡程朱理学”,在瑶区兴办学校,宣扬儒家伦理道德,用以防瑶民的反抗,达到同化的目的。“不但士之子恒为士,可使佣贩之子亦事诗书,瑶蛮桀骜之徒驯归礼义。”②
瑶学研究2.瑶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各民族经济文化交往的频繁,使瑶族地区的教育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明清时期,湘、桂、粤边界的部分瑶族从山上移居山下的平坝地区居住生活,结束了刀耕火种的游耕生活,从事农田稻作生产,“买田供税”,“与平民无甚异”。③其“瑶中最富者,亦致产一二万金”。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瑶、汉族民间的交往、贸易日渐频繁,不仅山内的瑶族常以竹、木、漆、黄蜡、皮张、蜂蜜、降香、零陵香等山区土特产与山外的汉族进行交换⑤;“时时窃出,市博鱼、盐”⑥,山外的汉族商贩也挑鱼、盐、器用等物进山贩卖,收购山货。这些常与山外接触的瑶族,因受汉文化的影响,开始重视文化教育。据清人成守廉《蓝山县图志》卷14载,该县大桥下洞杨家润等处的平地瑶,“皆以杉木起家,成为巨族,其人情风俗,与汉人无少差异,后益趋于文化,不靳重资,敦聘老师宿儒,训迪子弟,有援例纳资通籍出仕者。”清人林愈蕃《酃县志》卷2亦载,该县平地瑶,“其始佃种营生,后渐置产,兼及诗书,故有观化社学之设。”
二、明清时期瑶族地区兴办教育的方式与措施
1.明清时期瑶族地区兴办教育的方式
儒学 明王朝建立后,朱元璋十分重视学校教育,把教育视为治国安邦之本,在全国大兴办学之风。不仅“天下府、州、县、卫所,皆建儒学”,⑦就是“宣慰、安抚等土官,俱设儒学”。⑧并规定府、州、县学生员专治一经,以礼、乐、射、御、书、数,设科分教。其学生来源有两种:一是官生(包括土官子弟),二是民生。明王朝还规定地方的府、州、县官和府、州、县教官每年有向国家的最高学府——国子监“岁贡”和“选贡”学员的义务,这对瑶族地区教育的发展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特别是广西的大藤峡、广东的罗旁瑶族起义后,明王朝出于加强封建统治的需要,更加注重瑶族地区的学校建设。在瑶族地区增设州、县,增派军队驻守的同时,还在府、州、县治所在地及圩镇设置学校招收瑶族子弟入学。如嘉靖初,唐胄“迁广西提学佥事,令土官及瑶蛮悉遣子入学”。⑨《明太祖实录》卷197亦记载说,洪武年间,曾在“忻城山洞瑶蛮”处,“建学立师”。清王朝在统一中国和平定“三藩之乱”后,就将设学校以培养封建人才作为其巩固政权的长远策略之一,并对瑶区教育加以重视。如在“广东连、韶、琼等处”,“设瑶黎各学”⑩。雍正十三年(公元1735年)又准议,“粤东凡有黎瑶之州县,悉照连州一体多设官学,饬令管理厅员督同州县于内地生员内,选择品行端方通晓言语为师,给以廪饩,听黎瑶子弟之俊秀者入学读书,训以官音,教以礼义,学为文字。”[11]清人成守廉《蓝山县图志》卷七记瑶人事说,光绪六年(公元1880年),提督苏元春在镇压当地瑶民起义后,“事平,诏设瑶学二名,建书院一所,以教其子弟,而示绥来焉。”
明清时期瑶族地区的学校教育与先进的中原地区和周边的汉族地区相比,还处于较落后的地位。特别是瑶族子弟多不通汉语,汉文化教育起步迟,基础差,生员少,一些府、州、县官员为节省地方财政开支,又将新设置的学校停办。如当时的广西荔波县(今属贵州省),自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设县治,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其县因“生员苗蛮瑶僮乌央舌之徒,教养无成,不堪选贡,徒费民供,无益国家”,而“罢广西荔波县儒学”。[12]广西思恩、忻城二县儒学,也因“县民稀少,多是瑶、僮,非但言语不通,不堪训诲,抑且不愿入学,徒存学官,无所施教”,最后于宣德元年(公元1426年)裁掉。[13]其保留下来的学校,多招收地方上官吏、豪绅的子弟,或是屯戍瑶区士兵的后裔,或移民后裔,瑶族百姓子弟多未受其实惠。
